晋估协发【2021】4号
各会员单位:
依据《资产评估法》以及土地估价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与省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度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下称机构)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备案机构,并已正式加入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下称省协会)的会员以及在省协会登记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二、考评内容:
1、机构党建情况(详见附表1)
2、对土地评估专业人员按照《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规定考评;
3、对土地估价机构重点按照《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规定考评。
三、考评方式及时序:采取机构自查与省协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机构自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自查结束后,将机构党建基本情况(扫描件详见附件1),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的自查结果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表2)发送至协会邮箱sxtdgjxh@163.com。机构及人员存在考评问题的,须承诺整改时间;不存在考评问题的,须承诺机构及人员不存在问题。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5日,省协会按照机构上报的自查结果承诺书,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有与承诺书相悖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计入机构诚信档案,并移交土地估价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四、发放机构会员证书有关事宜
1、依据自然资源部及中估协有关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省协会发放的证书改为机构会员证书,证书载明事项与原登记证书相同。
2、2022年会费缴纳标准,仍按机构会员每年4000元;个人会员每年每人300元标准执行。
3、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各机构于2022年1月15日以前,将2021年省协会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原件快递至省协会秘书处。各机构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022年机构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2022年1月16日以后,由省协会秘书处按照机构承诺书中邮寄信息统一寄送2022年机构会员证书。
五、业绩及考评表报送
土地估价机构按照本通知附件3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2021年机构业绩(电子版)。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按照本通知附件4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2021年度考评表(电子版)。
联系人:张文举 吴笛
联系电话: 0351-6164339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2号悦宾酒店西三楼省协会秘书处。
会费缴纳
联系人:严卉
联系电话: 0351-6168409
交款账户: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华峪东区支行;
账号:144203177041 。
附件:1、机构党建情况
2、机构自查结果承诺书
3、土地评估机构年度土地估价业绩表
4、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2021年度考评表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1年1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