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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评估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4daea1 | 发布时间: 2021-12-21 | 3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估协发【20214

 

各会员单位:

依据《资产评估法》以及土地估价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与省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度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下称机构)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20211231日以前在我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备案机构,并已正式加入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下称省协会)的会员以及在省协会登记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二、考评内容:

1、机构党建情况(详见附表1

2、对土地评估专业人员按照《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规定考评;

3、对土地估价机构重点按照《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规定考评。

三、考评方式及时序:采取机构自查与省协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机构自查时间为20211223--20211231日,自查结束后,将机构党建基本情况(扫描件详见附件1),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的自查结果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表2)发送至协会邮箱sxtdgjxh@163.com。机构及人员存在考评问题的,须承诺整改时间;不存在考评问题的,须承诺机构及人员不存在问题。202211--2022115日,省协会按照机构上报的自查结果承诺书,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有与承诺书相悖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计入机构诚信档案,并移交土地估价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四、发放机构会员证书有关事宜

1、依据自然资源部及中估协有关规定,从202211日起,省协会发放的证书改为机构会员证书,证书载明事项与原登记证书相同。

22022年会费缴纳标准,仍按机构会员每年4000元;个人会员每年每人300元标准执行。

3、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各机构于2022115日以前,将2021年省协会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原件快递至省协会秘书处。各机构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022年机构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2022116日以后,由省协会秘书处按照机构承诺书中邮寄信息统一寄送2022年机构会员证书。

五、业绩及考评表报送

土地估价机构按照本通知附件320211231日前报送2021年机构业绩(电子版)。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按照本通知附件420211231日前报送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2021年度考评表(电子版)。


联系人:张文举    吴笛

联系电话: 0351-6164339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渠路22号悦宾酒店西三楼省协会秘书处。


会费缴纳

联系人:严卉

联系电话: 0351-6168409 

交款账户: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华峪东区支行;

账号:144203177041


附件:1机构党建情况

2机构自查结果承诺书

3土地评估机构年度土地估价业绩表

4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2021年度考评表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