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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评估与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省协会 | 发布时间: 2024-11-22 | 29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估协发【2024】9号

 

各会员单位:

依据《资产评估法》以及土地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与省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度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下称机构)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备案的机构,并已正式加入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下称省协会)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考评内容:

1、对土地评估专业人员按照《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规定考评;

2、对机构重点按照《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规定考评。

三、考评方式和资料报送

本次考评采取机构自查与省协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自查结束后,上报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的自查结果承诺书(附件1),机构业绩表和考评表和2024年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考评表(附件2、3),于2025年1月1日以前,报送至省协会邮箱:sxtdgjxh@163.com(附件1只发扫描件,附件2、3发扫描件和电子版)。

 2、抽查时间为 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0日,省协会按照机构上报的自查结果承诺书,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有与承诺书相悖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机构诚信档案;有违反《资产评估法》相关规定的移交土地估价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四、发放机构会员证书有关事宜

1、发证日期:2025年1月1日起。

2、交费日期:2025年1月1日起。

3、领取方式:太原市以外的机构如需邮寄证书,请把邮寄信息发到省协会邮箱,省协会将安排邮寄;太原市的机构凭缴纳会费凭证,自行到省协会领取。

4、缴纳会费方式:银行转账。

5、2025年会费缴纳标准:按土地估价机构会员每年4000元,个人土地估价会员每年每人300元标准执行;不动产登记代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个人会员暂不收取会员会费。

6、协会账户信息

协会账户: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华峪东区支行;

账号:14420317704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举    吴笛

电话:0351-6164339;

会费缴纳联系人:严卉

电话: 0351-6168409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0707室

附件:   1、机构自查结果承诺书

        2、机构2024年业绩表

        3、2024年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考评表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