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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协会不再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省协会 | 发布时间: 2025-12-22 | 131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估协发2025[7]号

 

各土地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行业依法、依规执业,同时减轻机构办事负担。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的有关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对我会会员中土地评估机构入围、招标等要求出具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我会依规不再出具。机构可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自行下载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附:发改财金(2025)565号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