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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级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入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省协会 | 发布时间: 2026-07-15 | 44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晋土估协〔2026〕4号

 

各单位会员单位及各执业土地(房地产)估价师: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组建省级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中估协发〔2026〕46 号)文件要求,为健全完善 “中估协总库 + 省级分库” 两级司法评估技术评审专家体系,规范我省涉执土地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充实我省司法评估评审专家储备,现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征集专家入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总体要求

本次专家库分为骨干专家、地方专家两个层级,实行分级推荐、择优遴选、全国统一入库管理,所有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全部入库标准,择优推荐上报中估协统一审核入库。

骨干专家:全省推荐名额 3—10 名,实行择优报送,经中估协统筹遴选入库;

地方专家:全省推荐名额 10—20 名,由省协会择优推荐,经中估协统筹遴选后正式入库。

申报人员在填报相关表格时,须明确勾选申报类别,区分申报骨干专家或地方专家。

二、申报人员入库必备条件

申报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十项条件,缺一不可:

(一)政治素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估价执业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执业能力精湛。原则上持有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十年以上相关执业工作经历,专业功底扎实,执业水平高,一线实践经验丰富;

(三)专业功底扎实。熟练掌握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估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熟悉司法评估评审工作流程与业务要求;

(四)行业口碑良好。在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相关领域具备较高的专业声望和行业影响力,业务认可度高;

(五)职业操守优良。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从业档案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违规违纪执业情况;

(六)身体条件达标。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承担现场查勘、技术评审、业务咨询等各项专家履职工作;

(七)履职意愿积极。自愿参与司法评审相关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能够主动配合完成各项评审任务;

(八)无违法处罚记录。未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被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十)无行业自律惩戒记录。近五年内未因违反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各级行业协会自律惩戒。

三、优先推荐人选范围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以下人员入库:

1.中估协资深土地估价师;

2.中估协报告评审主审专家;

3.本省级行业协会入库评审专家;

4.长期深耕一线、承担省内重大评估及评审业务的行业核心技术骨干。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山西省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附件1 );

(二)《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库申请表》(附件 2)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

全省申报材料须于2026 年 7 月 17 日 18:00 前报送至我协会,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协会审核遴选汇总完成后,统一报送中估协。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名单库申请表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SXTDGJXH@163.COM;

联系人:张文举,联系电话:13834238507。

六、工作流程与管理规则

资格初审:协会将对照文件规定的入库标准,全面开展人选资格审核、筛选推荐,确保入库专家资质合规、履职可靠;

统一入库:经中估协统筹遴选核准通过的专家,由中估协统一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七、相关工作要求

各机构认真组织内部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严格对照入库标准自查,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确保推荐人选资质合规、履职可靠;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请表,隐瞒从业处罚、失信、自律惩戒等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行业不良记录。

八、附件

附件1:《山西省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推荐名单》

附件2:《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库申请表》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6 年 7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