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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暨同步开展山西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省协会 | 发布时间: 2025-06-12 | 2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估协发[2025]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自然资办发〔2024〕54号)及《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19〕39号)的要求,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在前期集中进行的估价报告年度评审和机构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以下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方案。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4号)。

二、检查范围

1.近三年部、省组织的监督检查和估价报告评审中评分为五等报告的土地评估机构(共7家,附件)。

2.随机抽查2024年12月31日以前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机构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共7家,附件一)。

三、检查内容

1.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的清查清理;

2.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的逃避监管行为;

4.查处“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公平竞争行为;

5.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和土地估价机构估价报告备案规范性、管理规范性监督检查。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人员实地查看相关资料。

五、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5日。

六、人员组成

专项工作领导组组长

郝汉涛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一级调研员

专项工作领导组副组长

冯建业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会长

马艳红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秘书长

检查一组(负责检查忻州市和太原市的9家机构)

王东升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副会长

张文举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秘书

外聘专家一名

检查二组(负责检查长治市和运城市的5家机构)

张永华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副会长

任晓亮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副秘书长

外聘专家一名

监督组

徐  冲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监事长(组长)

刘景栋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监事

 

七、其他

检查结束后由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汇集各检查组检查结果后向省厅报告检查结果。

联系方式: 0351-6164339;

 

 

 

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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